2020年11月,國際標準化組織發布了新的國際標準ISO 56005:2020《創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工具和方法-指南》。這一標準是ISO關于知識產權管理的第一項標準,也是我國提出立項并擔任項目召集人的第一項以創新和知識產權管理為主體內容的國際標準。
其實早在2013年3月,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已開創性地制訂并出臺了我國首個知識產權管理國家標準,即GB/T 29490-201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該國家標準經過數年的貫標認證和知識產權管理活動實踐,至今已為國內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廣大企業和知識產權服務行業所熟知并應用。
上述兩項同樣涉及知識產權管理的標準:國際標準ISO 56005:2020和國家標準GB/T 29490-2013,各自有什么特點,彼此之間有什么區別和聯系,它們的出臺背景和應用場景,以及可能的協同性如何?文章從六個方面進行了分析比較。分別是標準的定位、標準的結構、標準的內容、標準的聯系、標準的應用和標準的最新進展。
一、標準的定位
GB/T 29490-2013是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發展綱要》頒布的大背景下,我國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一個具有前瞻性的創舉。GB/T 29490-2013將知識產權管理作為一個完整的體系,規定了企業策劃、實施、檢查、改進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要求。其“范圍”一章表明該標準適用于: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運行并持續改進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尋求外部組織對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評價。
ISO定位知識產權管理是創新管理的一部分,ISO 56005:2020是ISO 56000創新管理系列標準之一,ISO 56005:2020并非是將知識產權管理作為單獨的管理體系來規范的標準,其“范圍”一章表明該標準的目的有:建立支持創新的知識產權戰略;建立創新過程中的系統的知識產權管理;采用統一的知識產權管理工具和方法。
二、標準的結構
GB/T 29490-2013作為知識產權領域的管理體系規范,基于PDCA過程方法的底層邏輯,結構上參考了當時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國際標準ISO 9001的2008版,即管理體系-管理職責-資源管理-實施和運行(類比ISO 9001的產品實現)-審核和改進,同時創造性地在“資源管理”和“實施和運行”之間增加了“基礎管理”,即對知識產權自身生命周期活動的管理。GB/T 29490-2013無附錄。
ISO 56005:2020未采用現行管理體系標準(MSS)的通用結構,即組織環境-領導作用-策劃-支持-運行-績效評價。其主體部分包含三章,分別為第4章“知識產權管理框架”、第5章“知識產權戰略”和第6章“創新過程中的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另有6個附錄,為創新過程中的知識產權管理需要用到的一系列工具和方法。
三、標準的內容
GB/T 29490-2013 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包括文件要求(知識產權手冊、程序文件、記錄);“管理職責”包括管理承諾、知識產權方針、策劃、管理評審等;“資源管理”包括人力資源、基礎設施、財務資源和信息資源的管理;“基礎管理”包括知識產權作為權利項的獲取、維護、運用、保護等的管理;“實施和運行”包括產品立項、研發、采購、生產、銷售等企業主要業務環節應該進行的知識產權管理活動;“審核和改進”則包括對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核和持續改進的要求。
ISO 56005:2020的“知識產權管理框架”包括了組織環境、管理職責、文化、人力資源、財務和法律方面的要求?!爸R產權戰略”勾畫了組織的業務戰略、創新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的關系?!皠撔逻^程中的知識產權管理”圍繞“識別機會”、“創建概念”、“驗證概念”、“開發解決方案”、“部署解決方案”五個階段,分別應進行哪些知識產權管理活動而展開。附錄A至附錄F提供的工具和方法覆蓋了知識產權的檢創造、獲取、維護、運用、評價、風險管理等方方面面。
四、標準的聯系
ISO 56005:2020基于創新管理56000系列國際標準的戰略定位和理論框架,同時納入了GB/T 29490-2013涉及組織知識產權管理的核心要求內容,以及我國知識產權管理實踐經驗,體現了我國主導國際標準制訂和起草的出發點和特點。ISO 56005:2020的“知識產權管理框架”一章,包含了GB/T 29490-2013的“管理職責”和“資源管理”兩章的主要要素;“創新過程中的知識產權管理”一章,則是GB/T 29490-2013“基礎管理”和“實施和運行”兩章的融合和重新表達。
我國知識產權管理經驗的總結提煉,例如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理念,以及知識產權布局和知識產權導航方法,寫入了ISO 56005:2020。我國標準重實踐重指導,ISO 56005:2020“創新過程中的知識產權管理”一章的寫法體現了這一特點,便于標準的理解和執行;尤其是標準的六個附錄,知識產權活動要用到的工具和方法,非常詳盡和實用,這是我國標準編寫的既有特點。
五、標準的應用
GB/T 29490-2013應用于企業建立和實施規范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以及我國創新推出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后者是主要管理體系認證中唯一非基于國際標準的認證。自2013年起,GB/T 29490-2013的應用幫助眾多企業更規范有序地開展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夯實了企業的無形資產和市場競爭力,推動了企業的自主創新和戰略轉型。經過數年的實施,GB/T 29490-2013仍在我國市場主體中保持著適用性,繼續發揮著其對我國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強國強企的獨特作用。
ISO 56005:2020的戰略、理論框架和應用范圍相對于GB/T 29490-2013更為宏觀與靈活。創新與知識產權密不可分,沒有知識產權產出、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創新不是成功的創新;同樣,缺乏創新的知識產權亦難以確權和難言價值。ISO 56005:2020是反映兩者融合的最新標準,雖然無明確的管理體系要求,但隱含管理體系的影子,其提供的知識產權戰略、管理工具和方法等,可以系統地應用于任一創新組織、創新過程,或者有選擇地應用于組織的特定研究場所和領域,以及個別有特定目的的創新和知識產權活動。
GB/T 29490-2013規定了完整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ISO 56005:2020規定了創新管理系統下的知識產權管理工具和方法,兩項標準對知識產權管理提供了不同的戰略層次、應用視角和規范方法。對于國內企業而言,兩項標準可以協同使用,體系加工具的方式會讓知識產權管理取得更好的成效。
六、標準的最新進展
GB/T 29490-2013的標齡迄今已接近8年。日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已提出了對GB/T 29490-2013的修訂計劃,將從標準結構、知識產權風險、知識產權全類型管理、企業的兼容性、審核和改進等幾個方面對標準進行修訂,以適應知識產權新的發展態勢。
ISO 56005:2020正在由SAC/TC 554全國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采標制訂為我國的國家標準,項目計劃號:20173974-T-463,標準計劃名稱:《創新管理 知識產權管理 指南》。目前該標準的制訂工作進展迅速,已處于征求意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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